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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信用教育+信用承诺”制度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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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市场主体信用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信用教育+信用承诺”制度,提升诚信意识,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构建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市场监管新发展格局。

一、开展信用教育,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引导市场主体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以守法合规为导向建立信用合规内控机制,将遵守信用监管政策法规、国家廉政法规,守信践诺履约内容纳入信用合规内控体系管理,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有效措施规避失信风险,提高诚信意识,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在信用修复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中,针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服务,在信用监管体系中,加入“信用教育”环节,让首次失信企业通过现场法律法规学习和信用测试,及时给予信用修复,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了9992户市场主体信用教育工作,成功帮助经营主体修复异常名录23787条。

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建立“承诺一践诺”监管闭环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监管职责,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建立“承诺一践诺”监管闭环,抓好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依法推进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认证认可检测、计量、住所登记等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双告知制度”,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双随机抽查检查。支持市场主体通过产品或服务质量、文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事项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规范承诺事项、内容,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条件。在今后工作中,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有效监管工具,扎实开展“信用教育+信用承诺”行动,依法对经承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把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列为切入口,强化信用承诺监管,全面构建市场监管系统“1+N”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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